合同样本 |
发布时间: 2013/4/25 阅读次数:2204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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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堂承包合同样板 甲方: (以下简称甲方) 乙方:东莞市鼎兴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(以下简称乙方) 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》,甲乙双方秉持平等、互利之原则,经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以下协议: 1、合约范围 1.1本合约自签字之日起,甲方将饭堂承包给乙方经营; 1.2合约到期,乙方在同等的条件下有优先标准签合约; 1.3员工每人每天 餐,中、晚餐各 菜 汤,注:早餐 元,中、晚餐各 元,每人每天伙食费为 元,夜宵另计 元。干部每人每天 餐,中、晚餐各 菜 汤,早餐 元,中、晚餐各 元,每人每天伙食费为 元,夜宵另计 元。 2、乙方责任和权利 2.1自备燃料和厨房日用消耗品; 2.2饭堂管理,食品采购,厨房人员薪资,社会福利,劳资关系等全部由乙方负责,不得采购腐烂、过期、变质食品; 2.3乙方人员需遵守甲方规章制度和法律法规,不得擅自进入甲方生产车间和生活区; 2.4乙方保证饭热菜香,保质保量,按时供餐,不得擅自延续开餐时间,供餐人员必须戴口罩,手套; 2.5做好厨房卫生工作,保持仓库,厨房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,预防火灾,食品中毒等事故发生; 2.6厨房工作人员须持健康证上岗,并定期进行验检; 2.7及时消化甲方伙食意见,不断改善伙食质量,提供每周菜谱; 2.8节假日照常供餐,如甲方需要给员工加餐,乙方提供免费加工,或代理甲方采购加餐食品。 3、甲方责任和权利 3.1甲方免费提供给乙方现有厨房操作场地,厨具,水电,住宿等; 3.2甲方需在当天17:00前向乙方提供次日就餐人数,以便乙方操作,如当天就餐人数有加减,需及时在开餐前一个小时通知乙方; 3.3每月5日前,统计上月伙食费用,与乙方核对,按合约规定,支付伙食费用给乙方; 3.4乙方投资的大件厨具设备或厨房改装之费用,用N年折旧分摊完毕,如因合同未满N年提前终止,由甲方收购,未分摊完之费用,在合同终止日,由甲方支付给乙方; 3.5协助乙方维护正常开餐秩序及处理其他相关事务。 4、付款方式 4.1乙方先垫付 天伙食费后向甲方结算,甲方在每月 日前,以现金或现金支票一次性支付上个月的伙食费用; 4.2合约到期或中途终止合约,甲方应在终止合约日内一次性付清伙食余款给乙方。 5、责任处理 5.1如因卫生或品质问题,引起食品中毒事故,经卫生单位化验证明属乙方造成的,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。 5.2甲方如未按期支付伙食费,则承担应支付款项每天5%的支纳金给乙方,如延期一个月未支付,乙方可随时停止供餐,并保留追回余款的权利。 6、合约期限 6.1本合约期限为 年,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,合约自然终止; 6.2合约期间任何一方要求解约,须经双方协商后,以书面形式提前30天通知对方; 6.3本合约如有未尽事宜,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,补充规定与本合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; 6.4本合约一式两份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,经双方签字盖章,即日生效。 甲方: 乙方:东莞市鼎兴膳食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代表人: 代表人: 公司地址: 公司地址: 签约日期: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: 年 月 日 |